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紀檢監察機關要發揮監督專責機關作用,協助黨委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内監督和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同,探索深化貫通協同的有效路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加強紀檢監察監督與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多次作出重要講話。2018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并親自擔任委員會主任,強調要更好發揮審計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都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力量,在保障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落實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推動紀檢監察監督、審計監督、巡視監督等相互貫通、有效銜接,能夠有效揭示經濟社會運行中的各類風險隐患,督促對社會治理中的突出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有利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從目前實踐情況看,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還處于初有“形”而“神”不夠的階段,地方黨委審計委員會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有的内部工作機制還沒有理順,一些重要的制度機制以及具體實施辦法還有待完善,在貫通協同重視程度、審計發現問題精準程度、審計成果運用程度等方面存在層層遞減的情況。對此,要在逐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機制的基礎上,不斷推動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
發揮審計委員會統籌協調職能。審計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推動審計監督、法律監督同紀檢監察監督形成合力,實現對黨和國家各方面工作的全面監督。審計委員會不僅僅是議事協調機構,建立審計委員會是為了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增強審計監督的權威性、震懾力和執行力。要進一步細化地方黨委審計委員會職能,理順審計委員會與黨委、政府的關系,完善工作機制和配套制度,從制度設計上增強審計監督的獨立性。充分發揮審計委員會對審計監督全過程的領導和協調作用,用好現有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等機制,探索建立審計委員會主導的審計問題整改協調機制。同時,要推動審計機關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意識,準确把握審計監督職能定位,運用政治眼光觀察和分析經濟社會問題,糾正審計監督部門化傾向,推動審計監督職能進一步發揮。
科學合理制定工作計劃。要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審計機關要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力規範運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深化。要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和高質量發展,必須科學制定年度審計計劃。由審計委員會牽頭制定審計計劃,形成草案前充分征求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财政部門等單位意見,形成草案後,再次召開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會議進行深入讨論和修改,形成代拟稿後報送審計委員會會議審定;研究過程中,紀檢監察機關應當綜合考慮當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巡視巡察發現和信訪等渠道反映的問題線索,形成重點審計領域和審計項目的書面意見,審計委員會制定年度審計計劃時應當充分考慮、合理采納。
提高發現違紀違法問題能力。審計監督不是評功擺好,目标就是發現問題,要加大對公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力度,堅決揭露和查出重大違紀違法行為,堅決糾正損害群衆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和不正之風。要把經濟責任審計和廉政審計兩項職能貫通起來,将廉政審計要求納入全部審計項目之中,在對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經濟責任和自然資源審計中,都要專門關注紀檢監察機關提出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并将有關情況在審計報告中予以體現,審計委員會既要聽經濟責任審計彙報,也要聽廉政審計彙報。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要有針對性地開展聯合培訓,增強審計幹部對黨規黨紀、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政治監督、“四種形态”、紀法貫通等方面的理解,以及對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認識,轉變監督觀念,增強發現問題的意識和能力。
完善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制定審計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的詳細規定,明确線索移送标準,區分向黨委政府、主管部門、被審計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的具體類型,做到應移盡移,防止随意移送、以整改代替移送。明确移送時限,一般問題線索在審計結束後按照規定時限标準移送,重大問題線索經審計部門集體綜合研判後盡快移送,并及時與紀檢監察機關進行會商研讨。建立問題線索分類機制,進一步明确移送問題線索分類标準,根據審計查實情況,将移送的問題線索分為“進一步了解關注”“了解關注”“建議參考”三類,供紀檢監察機關參考使用。采取平行移送,即對審查調查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實行同級移送,避免多頭移送、渠道混亂問題。
提升整改質量和治理效能。由各級審計委員會領導開展審計整改,統籌紀檢監察機關、政府職能部門協同開展整改工作,增強審計整改的權威性;建立完善審計監督重大事項督查督辦制度,以審計委員會名義下發督查督辦建議,對審計整改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将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納入所在單位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内容,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以及領導班子成員述責述廉的重要内容。建立審計整改綜合分析研判機制,對審計結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開展綜合分析,研究背後存在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整頓,發揮治本功能。審計整改要實行問題整改與人員問責并重,加強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力度,充分發揮震懾遏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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